博山区民政局
标题: 《博山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22-2035年)》草案解读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62P/2023-539961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2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

《博山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22-2035年)》草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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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省市区关于养老服务政策要求,按市民政局工作部署,由区民政局组织编制了《博山区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规划范围、期限

规划范围为博山区行政辖区,3个街道办、7个镇,包括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山头街道、域城镇、白塔镇、八陡镇、石马镇、源泉镇、池上镇、博山镇。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

三、规划对象

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是指由民政部门指导和推动建设、提供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主要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支持、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的全托型养老设施,包括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共服务属性)及老年养护院等。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个人护理、保健康复、娱乐等功能的日托及上门照护服务型养老设施,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

四、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至2025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博山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依。全区养老床位数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0%以上。在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保持在100%;2025年年底前,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村(社区)层面,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远期目标:至2035年,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

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覆盖所有城、镇社区。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0%以上。构建适应博山区特色的养老设施规划体系,紧紧围绕“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生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社会养老、基本养老和产业养老相融合的幸福养老”,打造博山区“博善颐养”服务品牌。

五、主要内容

(一)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2035年,全区共规划机构养老设施28处,其中区级1处、镇(街道)级27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约5617张,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2035年,共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139处。其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4处,幸福院69;总计床位约2440张

(三)近期建设规划

2025年,近期规划机构养老设施5处;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9处;规划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3处,规划新增6处;规划长者食堂1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