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民政局
标题: 博山区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162P/2023-53473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

博山区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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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山区民政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

现将《博山区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牵头科室(单位)要提前制定具体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按照批准的内容和时限组织检查。凡未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开展检查,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的,须通过局办公室提请局党组会研究批准;时间紧急的,直接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统一规范,随机抽查

所有行政执法检查均应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无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的,由牵头科室(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结合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高的社会组织、企业采取高频次、高比例抽查,对信用风险低的采取低频次、低比例抽查。

三、公正公开,确保实效

抽查的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要通过一定方式及时、准确、规范的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于任务发起时设定的截止时间前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避免出现逾期录入的情况。抽查结果和工作动态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检查时,要边执法边普法,注重服务、注重效果,通过执法检查精准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牵头科室(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该项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联络人负责组织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任务发起和检查结果录入、涉企检查备案系统计划填报和结果录入以及“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行为数据录入等。检查结束后,牵头科室(单位)要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方案和报告应当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附件:博山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