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教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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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516832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全区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现制定博山区教体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本部门):
一、抽查时间安排
2021年抽查计划在12月份前完成。
二、抽查事项
(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
牵头科室: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校外培训机构
(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
牵头科室:安管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三)对中小学教学和教辅用书的检查
牵头科室:基础教育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四)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检查
牵头科室:基础教育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检查
牵头科室:语委办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工作抽查要求,依托双随机抽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检查工作平台,并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后续处理。利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督导各学校(机构)规范办学的常态管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