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教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索引号: /2021-516832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8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教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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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现制定博山区教体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本部门):

一、抽查时间安排

2021年抽查计划在12月份前完成。

二、抽查事项

(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

牵头科室: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校外培训机构

(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

牵头科室:安管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三)对中小学教学和教辅用书的检查

牵头科室:基础教育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四)对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检查

牵头科室:基础教育科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检查

牵头科室:语委办

配合科室:各有关科室

抽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工作抽查要求,依托双随机抽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检查工作平台,并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后续处理。利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督导各学校(机构)规范办学的常态管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