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职责分工发文机关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字号
博教体发〔2022〕25号
索引号
/2022-5322277
成文日期
2022-05-17
发文日期
2022-05-1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职责分工
博教体发〔2022〕25号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孙雪红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立元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 军 区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张俊峰 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 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斌 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侯琳琳 区教育和体育局计财科科长
阚方力 区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朱玉农 区教育和体育局后勤保障科
毛永川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科长
宋昊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王立元、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和体育局阚方力、朱玉农、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科长毛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科科长宋昊东兼任。
办公室成员为: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计审科、体育综合科,后勤保障科;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科。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部门职责分工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落实食堂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厉行节约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指导中小学校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承包、物资采购等工作,持续推进规范化食堂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完善配餐(食堂)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指导中小学校加强配餐(食堂)评价考核等。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中小学生食源性疾病监测,配合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和加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配餐单位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中小学校配餐(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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