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博山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 

博教体发〔202242

 

驻博市属有关学校,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博山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531

(此件公开发布)

 

博山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在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淄博市2022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2218号)和《淄博市 2022 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228号)文件精神,制定博山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一、指标分配数额

2022年,淄博一中招生计划为 1386 人,博山区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为 1000人,以上两所学校将至少70%的招生指标列入指标分配范围,其中:淄博一中971 名招生指标、博山区实验中学 700名招生指标列入指标分配范围。

二、指标分配原则

1.公平原则。所有初中学校均有资格参与指标分配,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参与指标分配学生数和办学水平评估结果,确定指标分配数额。

2.公正原则。区教体局制定面向全区所有初中学校的指标分配办法,严格程序,通过审核摸底、调查取证、初步推算、审核公布等步骤,确定指标分配结果。

3.导向原则。严格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充分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供明确导向。

4.发展原则。指标分配办法要体现发展原则,着力促进学校在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均衡协调发展。

三、指标分配办法

(一)指标分配依据

1.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四年的毕业生数。区教体局按照有关要求,核准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毕业生数。义务教育段择校生、往届毕业生、初四回原籍考生以及在博山区同一初中学校不满四年学习经历的不计入其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2.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根据区教体局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检查的结果,参照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全区各初中学校进行量化评分,作为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3.奖惩措施。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初中学校,扣减其评估分的10%。

(二)指标分配步骤

1.按照指标分配依据,制定《博山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表》(附后),将指标分配到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和市属、区属初中学校。

2.辖区内有多所初中学校的,由中心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指标分配办法,并于68日前将分配方案书面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 聂晓冬   4297712。

 

 附件:博山区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

 

博山区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表

 

学校名称

淄博一中

博山区实验中学

(人)

(人)

淄博第二中学

2

1

博山区第一中学

215

155

博山中学

257

186

博山区第六中学

192

138

池上镇中心学校

20

14

崮山镇中心学校

38

28

博山镇中心学校

41

29

石马镇中心学校

33

24

八陡镇中心学校

29

21

山头镇中心学校

72

52

白塔镇中心学校

58

42

万杰朝阳学校

14

10

总计

971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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