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人民路小学推荐区“三好学生”“优干”“新时代好少年”等评优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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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469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人民路小学推荐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干”“新时代好少年”等评优细则
一、评选标准
(一)评选区级“三好”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或《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素质检测成绩良好以上(身有残疾的学生取得力所能及的成绩即可)。
4.在校学生,并获得校级“三好”或“优干”称号。
(二)小学评选区级“优干”评选基本条件
1.首先符合 “三好”评选基本条件
2.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担任大队委、中队委职务;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为形成良好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三)小学评选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基本条件
1.首先符合 “三好”评选基本条件
2.候选人原则上年龄限定在6至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各区县评选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新时代好队员,以及其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未成年人,可优先推荐。
3.推荐的“新时代好少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积极进取,富有爱心,心理健康,阳光向上,全面事迹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得到大家公认,能起到表率作用,值得广大少年儿童认真学习。
二、评选加分细则
1.获得个人学校组织的比赛荣誉的按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级0.3分;
体育等排名的比赛荣誉按照:第一名1分、第二名0.8分、第三名0.6分、第四名0.5、第五名0.4、第六名0.3分、第七名0.2分、第八名0.1分;无等级的按照一等奖1分计算。
2.获得个人荣誉的,区级2分(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市级3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5分)、省级5分(一等5分、二等3分、三等2)、全国7分(一等7分、二等5分、三等3分)。
3.获得个人综合荣誉的如:美德少年、美德标兵、最美少年等,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10分、全国级14分。
4.发表刊物,区级0.5,市级1分,省级1.5,3分封顶。
备注:1.以上竞赛需教育部门或者政府组织开展或者盖有教育主管部分章,且根据文件要求时间,方为有效。
2.同一竞赛不累计,取最高奖项加分。
3.所有奖项附获奖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