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白塔镇中心学校预防学生欺凌重点部位巡逻值守制度
索引号: /2025-55295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白塔镇中心学校预防学生欺凌重点部位巡逻值守制度

发布日期: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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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白塔镇中心学校预防学生欺凌重点部位巡逻值守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欺凌暴力防治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根据省政府《〈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制度机制指引》相关要求,建立校园安全巡逻值守制度如下:

一、加强日常巡逻值守。上下学时段,结合“护学岗”机制,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安排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员、家长志愿者巡逻值守。课间时段,安排带班领导、值班教师等人员在楼道、厕所、操场等重点区域巡逻值守。午休时段,要安排值班教师在楼道巡逻值守,学校保安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时巡查制度,每日对校内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不少于5次的巡逻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学生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学生考勤点名制度,每天学生入校后要及时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做好午休人数清点工作,对于缺勤学生,值班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取得联系,落实学生情况并做好记录。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

三、加强工作督导落实。完善巡逻值守工作机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坚决杜绝值班空岗、脱岗现象。强化巡逻值守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启动预案,稳妥有效处置。校领导要对校园安全巡逻值守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对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责任未压实的,视情进行约谈,推动校园安全巡逻值守制度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