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中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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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558261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中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提高我校对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为主,加强防范知识教育,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提高自然灾害下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能力。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机构设置:
(一)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赵国良(校长)
副组长:丁 俊(分管校长)
成 员: 赵坤亮 翟连德 王刚 董 桢 夏立林 各级部主任
班主任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检查整改和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二)下设小组及分工:
1.疏散医疗工作:主要负责引导师生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清点人数,对伤员开展救护。(教务处相关职员;级部分管教务工作主任及相关教师;校医负责)
2.抢救救助工作:抢救尚未脱险的师生和重要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救援和抢险。(级部学生办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3.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保证师生安全,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以及灾后恢复工作。(后勤办、财务室及职员)
4.信息及善后工作:负责通讯联系,收集信息汇报,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办公室、电教处主任;心理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及相关教职工负责)
三、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如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四、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物品,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宿舍管理员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应急通道,确保通道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电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电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照分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