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4-54615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6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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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广大住校学生的安全守纪意识,为住校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规定。

1、学生住校本着本人自愿、家远走读不便的原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住宿申请,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政教处审批,经政教处批准后方可住宿,并按规定交纳住宿费。未经批准、手续不完备者不得住校。

2、住宿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返回宿舍,及时熄灯休息

3、各宿舍设立舍长并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每天安排室员值日,做好室内清洁。住宿生必须参加卫生值日,保持宿舍内秩序及卫生整洁。

4、住宿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组织的卫生检查。凡内务卫生检查不及格的宿舍,将视情况分别给予责任人或宿舍全体人员扣分、通报批评、暂退、试住、退宿等处理。

5、认真维护宿舍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公益劳动。认真做好垃圾的分类放置,严禁随意乱扔乱掉杂物,严禁向楼下乱扔物品。

6、不准在宿舍区内拍打篮球、踢足球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自习和休息时间不准在宿舍内唱歌、打牌、下棋或玩游戏等影响他人的娱乐活动;更不准在宿舍内起哄喧哗、打架斗殴,违者示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8、出现偷盗、吸烟、外出上网、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现象除全校通报批评外,本学期内停止住宿。

9、不准擅自留宿校外人员,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0、不准在住宿区内大吼大叫、吸烟、酗酒,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1、学生对宿舍管理员和值班老师有不礼貌,顶撞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2、住校生实行量化管理,学校日常检查宿舍个人违规扣分达20分以上者,取消住校资格。

13、严禁学生人为破坏宿舍财产,违者一经查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14、本宿舍财产无意损坏,由当事学生按价赔偿(也可由当事学生自行修理)。

15、本宿舍财产损坏,宿舍长查不出损坏学生,或本宿舍学生知情不报者,由本宿舍全体学生负责赔偿。

16、学生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17、严禁在宿舍内乱接灯线,使用电炉或其它电器,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8、宿舍洁具、电源开关等损坏,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宿管员要及时报学校总务修理,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19、卫生间闸阀、洗漱间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处理或报宿管员处理,切勿让水放任自流,违者酌情给予处理。

20、住校生在宿舍内要注意防火、防漏电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此等情况不要慌乱,在宿舍管理员或指导教师在指挥下有秩序撤离,放拥挤、防踩踏,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