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中学教职工及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4-54333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中学教职工及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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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中学教职工及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车辆进出和停放,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教职工车辆管理
严禁非教职工车辆未经许可随意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须提前向学校申请,相关领导和校长签字后方可进入。
二、车速限制
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车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对于违规超速的车辆,学校安监办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校园,并可能取消其门禁驶入资格。对于劝阻无效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车辆,学校安监办有权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理。
三、课间车辆管理
在课间时间,禁止所有车辆(包括小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等)在校园内快速穿梭。为防止与奔跑的学生发生碰撞,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应特别小心。四、高峰时段车辆管理上学和放学时段,车辆应主动避让学生,不得与学生抢道。建议车主在高峰时段延迟开车离校,以确保学生安全。
五、送货车辆管理
餐厅等送货车辆须凭有效出入证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车辆应遵守安监办的管理规定,按规定路线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车。
六、违规处理
违反本制度的车辆和人员,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 济损失。对于严重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和人员,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博山中学安监办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淄博市博山中学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