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博山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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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546160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7-04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进行班级管理,加强对学生的行为品德教育,特制定《博山中学学生常规管理公约》。
一、学生违纪扣分项目
(一) 一般违纪
1.不穿校服者,每次扣2分。
2.迟到、早退者, 每次扣除2分。
3.上课睡觉或做与学习无关事情者,每次扣除2分。
4.上课和自习课期间无故外出者,每次扣除2分。
(二)较重违纪
1.翻越护栏,不规范出入者,每次扣2分。
2.旷课或在校园内闲逛者,每次扣除5分。冒充老师伪造假条者,每次扣除20分。
3.发型不合格、染发、烫发、佩戴首饰、化妆、涂抹口红(包括带颜色的唇膏)者,每次扣除5分,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加扣5分。
4.互串教室、互串级部、乱入教师办公区域或未经允许私自乘坐电梯者每次扣5分。
5.午休静校期间在校内闲逛、进行体育活动或在教室内说笑打闹等不按时午休者,每次扣5分。
6.在教学楼内进行体育活动,每次扣除5分。
7.教学楼内追逐打闹、推搡、大声喧哗、制造噪音者,每次扣除5分。
(三) 严重违纪
1.打架组织者,扣除20分,参与打架者,扣除20-50分。 2.搞不正当小团伙破环班级纪律、欺凌(含语言和网络
欺凌)同学者,扣除20- 50分。
3.男女生交往过密者,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20-30分。
4.携带手机、智能手表入校园者,每次扣除20分。
5.顶撞、辱骂管理人员者,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除20-50分。
6.住校生旷宿者,每次扣除30分;
7.吸烟、喝酒、打扑克及类似行为者,每次扣除20分。 8.离家、离校出走者,每次扣除30分。
9.故意损坏公物者,除赔偿外,视情节扣20-30 分。
10.考试作弊者,每次扣除20分。
二、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学生违纪情况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次。
2、一学期内因一般违纪、较重违纪累计扣分达20分及以上者,本学期取消所有评优、入团资格,并约谈家长。下学期自动清零。
3、严重违纪达到20分及以上者,所扣分数及所受处分保留至初四结束,取消当年度期末评优资格,初中阶段取消入团资格,取消区级以上评优资格。初四结束前若没有其它严重或较重违纪情况,处分自动取消;初四结束前如果再发生重大违纪,处分将计入初四最终的综合素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