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博山中学名师培养制度
索引号: /2024-54598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博山中学名师培养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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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中学名师培养制度

   为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养目标分为区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名师四个层次。

    二、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名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指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级领导及教务处、科研室有关人员组成,其日常工作由科研室负责。

    三、科研室负责督促和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四、积极创设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教育教学环境,由科研室负责协调名师领导小组定期举办“教育教学经验研讨交流会”。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培养、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名师培养对象的确认:凡符合名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校“名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即作为本校名师培养对象。在第一次确认工作之后,今后对未列入培养对象的申请者每学年确认一次。名师培养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师德方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

   2.教育教学情况: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科研情况:具有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的热情和能力。

教育教学工作量标准:达到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要求。

(二)名师培养对象应对照名师的条件,结合个人情况,制定年度和个人发展计划,提出自己努力的目标和任务。

(三)对名师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校“名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对照名师条件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培养对象个人发展计划的基础上,明确其分阶段培养要求和目标,对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

         (四)学校把名师培养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培养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积极支持教师外出参加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提供时间和经费保障。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为全国、省、市、区、校各级培养对象每年分别提供500元、300元、200元、150元、100元业务书籍购置费。负责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表彰。

         (五)名师培养对象应把自己的成长作为学校任务完成,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积极行动,完成培养目标。认真进行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教科研活动。市级以上培养对象每学期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必须有自己的教育博客。区级培养对象每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一篇,所有培养对象必须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外出学习要写出汇报材料上交科研室,并在相应范围内汇报传达学习内容和心得。教学成绩在本级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凡因自身主观努力不够以至连续两年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名师培养对象将取消其培养对象的资格。

淄博市博山中学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