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小学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方案 | ||
---|---|---|---|
索引号: | /2025-55140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小学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博山小学学生在校一日规范》。举止文明,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健康测试到良好以上。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除具备“三好”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能力,热心为老师、班级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尽心尽责地完成所担负的班级工作。
名额分配
三、评选办法及上交时间
1.各班在评选时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及积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本班内进行评选,班主任不能出现徇私行为。
2.评选要在本班内进行投票,让学生选出自己满意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选出的“三好”、“优干”要争得本班所有任课教师同意。
3.各班选出的“三好”、“优干”名单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上报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