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博山小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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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549205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1-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市博山小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及时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查处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1.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
2.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按边查边改的原则,学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应立即进行整治。
4.对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制定安全隐患整治"三定"(定责任人、定整治措施、定整治时限)方案,同时采取相应的监控和警示措施,严密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学校自身力量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