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五岭路小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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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3460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五岭路小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创设“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关注学校安全”的良好氛围,形成师生“群防群治,自防自治”的安全防范体系,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切实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五岭路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学校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举报主体和形式
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学校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三、举报电话
由学校安全保卫科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校安保科。
举报电话:4282663。
四、学校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存在的隐患,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举报学生进行通报表彰,对所在班级给于加分,对举报教师在年度考核中由学校统一进行加分。
博山区五岭路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