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2024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索引号: /2024-54410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2024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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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2024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通知

 

温馨提示:因为要抽血,体检当天不要吃早餐、喝水;体检前几天清淡饮食,不要饮酒、熬夜。

  1. 体检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8:00—11:20)

二、体检医院:博山区医院(白虎山路32号甲)

三、体检地点:博山区医院门诊大楼二楼右侧体检中心。

四、联系电话:0533—4264209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下载打印,淄博市教育局教资认定公告附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照片需与系统上传为同一张,体检表编号一栏,填写网上申报的报名号(顶格写,填不满空着),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名。体检时自持,按流程逐一检查由大夫填写结果)自行到博山区医院核验材料并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认定流程

  1. 档案袋(封面右上角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考生编号(单独发群))现场装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2.具有淄博市户籍的申请人员,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剪切整齐不留边,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考生编号(单独发群))。

4.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其他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过早没有电子备案表和认证报告的需回毕业学校复印入学登记表并盖学校公章。(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申请人要遵守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的,需上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并现场审核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7.参加免试认定的考生请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

四、体检费(幼儿园教师资格120元,其他70元,医院收取)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五、申请人在体检中要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六、申请人体检后,《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医院留存,认定机构统一领取并查验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