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索引号: /2023-54407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3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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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为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补办工作,现将相关补办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办时间

按照《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补办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28日,第二批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第三批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日。

二、所需材料

(一)补办教师资格证书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二份(贴2寸照片)。

2.原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提供1寸照片一张(所有照片均需要同底版)。

5.《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

(二)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二份(贴2寸照片)。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

三、补办要求

1.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由原认定机构负责。

2.申请人需在三个批次申报期内申请办理。原认定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完成资格证书或认定申请表的补办工作。

3.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货到付款)的方式取得补办的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请认真填写提交《申请人信息表》。

补发、换发政策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