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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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5375P/2022-50295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
一、事项名称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办理条件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6)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满足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7)重型货运车辆(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车辆)及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49),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www.gghypt.net)。
(8)不得使用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车辆运输普通货物;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意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包括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6)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4、停车场地要求
(1)停车场地应与办公场地和企业注册地一致;具有独立的封闭院落,停车场地应单一用途;停车区与办公区分离,不可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停车区域硬化,适当绿化,设置停车场管理规定标示牌,按照车型和规模施划停车位,达到一车一位,墙体统一外观标识,有安全警示标语或悬挂安全警示标语横幅,停车场地与主干道路连接的平交道口硬化。
(2)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三、申报材料
1、道路货物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3、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
4、聘用或者拟聘用机动车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本;
6、《工商营业执照》;
7、办公场所以及停车场地租赁合同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办理流程
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审核:组织现场勘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办结:根据审查结果,合格的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七、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3工作日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八、窗口电话及邮箱
0533-4168900 ;jtjspdt@126.com。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网上办理:http://zbbszwfw.sd.gov.cn/bs/public/index
十、监督投诉电话
0533-429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