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新版 《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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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5375P/2022-539218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8-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结合我区交通运输执法实际,现公布修订后的《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附: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pdf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