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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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5375P/2023-53921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
关于印发《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博交[2023]39号
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已编制完成,并实行动态管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7日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
序号 |
牵头科室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配合或协同科室(单位) |
1 |
规划基建科 |
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
公路建设市场督查 |
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行为,主要包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履为、工程造价、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法规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情 |
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 |
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 |
规划基建科 |
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督查 |
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
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 |
3 |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督科 |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区交通运输局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4 |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科 |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区交通运输局 |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
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5 |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督科 |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
汽车维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区交通运输局 |
1.《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
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6 |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督科 |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
网约车平台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区交通运输局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
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7 |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督科 |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含线路经营)监督检查 |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是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企业(含线路经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2次 |
区交通运输局 |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2.《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 |
区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8 |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督科 |
对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监督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监督检查 |
投入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条件;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运营区域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2次 |
区交通运输局 |
1.《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9 |
规划基建科 |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
涉路工程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许可施工图纸一致;损坏、占用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边沟、绿化是否按规定修复;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齐全。 |
区级许可的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2次 |
区交通运输局 |
1.《公路法》第四十五、五十六条。 |
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0 |
规划基建科、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督科 |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资质资格、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等 |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区交通运输局 |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五条 |
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