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张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张博路(白塔镇段)整体提升改造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积极与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原市公路局)对接,了解该路的演变情况。该路原为省道,在二十世纪初期,因该路城镇化严重,具备了城市道路属性,因此2008年改造时市公路局与区政府签订协议,交由我区纳入城管道路,并在全省公路数据库中变更为城市管养路段(仍为省道S232张鲁线线型)。后期区政府在白塔镇设立了关张博路管理办公室负责该路管养、绿化及两侧整治工作。
经对接规划部门该路段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现状两侧商铺村居社区林立,不再具备公路属性。如果由我局牵头按照公路设计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改造,将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
为了减轻镇办负担,我单位同时积极与上对接做好争取工作,今年4月份我们已将该路改造项目上报,拟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由于按照政策要求除上级补助外需要财政部门承诺承担政策资金外的剩余资金,经对接财政部门,我区目前财政较为困难,尚不能保障三保支出,若建设该项目将会形成隐形债务,无法做出资金承诺,因此未能申报。
建议下一步白塔镇将该路按照城市道路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对接发改和住建部门争取上级专项债项目,完善相应绿化亮化、管线管廊、人行系统等市政设施,做好道路维修更新。同时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保持高度关注,积极协助白塔镇做好该路交通方面政策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