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出面协调高速公路有关部门减免博山至博山北、博山北至博山高速路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调研了解,目前省内实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地市均通过政府统一缴纳(或部分缴纳)通行费购买通行服务,尚无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前期我市与山东高速沟通协商该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我区也与山东高速沟通协商并向上级反馈此建议,建议由省级层面出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相关政策指导,充分结合地方发展和财政能力,帮助企业发展和方便市民通行。目前高速免费通行地市仍采用政府补贴方式运行,考虑我区财政状况和省暂未出台相应政策,临时无法解决,我局下一步将继续与上对接争取相应政策,方便我区群众出行。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