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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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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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博山区沿河西路2号

邮政编码

255200

办公电话

0533-4180447

传真号码

0533-4110899

网址

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jtysj/

邮箱

bsqjtysj@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职能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交通运输方面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3.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责任。参与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4.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行业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申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5.承担农村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客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港口和岸线管理工作。

6.负责配合提出全区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建议。负责提出县道建设规划建议,组织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协调全区高速公路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7.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区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8.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科技进步。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10.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大课题调研等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行业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承办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行业有关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的监督实施。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区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

参与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运输管理及安全监督科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区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负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参与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负责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区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区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组织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

博山区沿河西路2

联系电话

0533-4180345

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区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参与拟订全区农村公路、水路有关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三)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领域统计分析、有关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四)承担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农村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养护相关政策、制度、标准。

(五)承担全区县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养护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参与拟订港航养护技术规范、制度和标准,为港航养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七)贯彻实施国家交通建设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协助做好交通建设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八)承担指导全区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规划、建设、养护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区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推动路长制和管护新机制实施。(九)承担全区县道基础设施安全、应急工作技术支持和交通建设、养护领域的交通战备、军民融合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博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过境路南段

联系电话

0533-4180549

单位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博山区沿河西路2

联系电话

0533-4230515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展战略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二)参与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参与全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协调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作。

(三)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客货运输站(场)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站级核定辅助工作。承担城乡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申报辅助工作。

(四)承担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事

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公共汽电车线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授予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汽电车、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测评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水路运输、港口经营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调船舶检验、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配合做好内河船员适任资格、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测评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地方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事务性作,参与区域运输协作、运输方式协调等综合交通运输工作。

(八)承担智慧交通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

平台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子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网络安全等技术支撑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应急运输、国防交通战备等指令性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交通运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配合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行业统计、专项调查、运行监测和分析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单证和果据发放、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参与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技术支持工作。

(十四)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