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关于公开博山区交通运输局与区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5375P/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9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开博山区交通运输局与区有关部门职责边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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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中共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博编〔2020〕1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局与区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20项,分别是:1.煤炭清洁利用管理2.节能管理3.煤炭公路运输联合执法4.校车安全管理5.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工作6.在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管理7.在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跨越的河流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批准8.保障公路安全畅通9.涉路工程建设许可1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11.县道建设、养护工程施工12.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13.打击破坏公路及其公路附属设施犯罪活动14.违法超限超载治理15.河道采砂管理16.成品油监管17.防汛抗旱18.危险化学品监管19.重污染天气应急20.机动车排气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

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职责边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