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标题: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5375P/2025-55162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发布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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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单名称 检查项名称 检查依据
1 对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港口法》(2003年6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十三条
2.《山东省港口条例》(2009年11月通过)第十五条
3.《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年第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5号修订)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
3 对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 对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修正)第八条
对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 《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管暂行办法》(国铁工程监20163号)第六条
4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对班线、旅游包车等客运企业(含场站)的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27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对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对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1.《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督检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五十三条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对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的监督检查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
5 对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6 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检查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年3月通过,2017年5月实施)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第五十二条
2.《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24年8月通过,2024年12月实施)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7 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第五条
8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1.《公路法》(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十三条
9 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水路运输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 1.《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第四条
2.《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03年第1号公布,2019年11月28日第四次修正)第三十五条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公布,2017年3月修正)第五条
4.《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16年9月通过)第四十五条
5.《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1月交通运输部第2号公布,2020年2月修订)第四十一条
6.《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3月)
对港口(理货)经营的监督检查 1.《港口法》(2003年6月通过,2018年12月修订)第三十六条
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1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10 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1 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0年3月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第四条
3.《海事行政检查规定》(海政法〔2017〕189号)第六、七、八条
注: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