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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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55X1/2024-52192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博山区新建一路21-1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详见附件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
行政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汇总、反馈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四、监督和救济途径
监督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受理机构:博山区司法局投诉电话:0533-418071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内)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博山区县前街行政复议
部门:博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博山区县前街38号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533-4110088行政诉讼
部门:博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博山区县前街一号
电话:0533-418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