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淄博市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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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发布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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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淄博市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博山区新建一路21号-1

邮政编码

255200

办公电话

0533-4180090

传真号码

0533-4180090

网址

政务公开-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boshan.gov.cn)

邮箱

bsqjxj@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职能

1.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2.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

3.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4.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5.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

1. 协助局领导组织、安排、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3.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

4.组织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指导机关普法、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信息工作。

财务审计

1. 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

2.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局机关、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运行监测协调科

1.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省和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

2.负责轻工、纺织服装、陶瓷、琉璃、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完善食盐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技术改造与两化融合

1.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策划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工业设计产业的宏观指导,拟订有关扶持政策,研究解决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区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设计中心、产业化项目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

3.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

4.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5.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材料科

1.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稀土、铸造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2.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军民融合与民爆器材管理科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依法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治理上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民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

3.依法组织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全区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组织人事科

1.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区委授权范围,指导局机关抓好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抓好党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局机关效能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企业发展管理科

1. 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家培训规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2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非公科

1. 负责贯彻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