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5-550311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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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28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2134945;邮箱:bsga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参与监督渠道,努力打造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新窗口

1.抓重点深化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分局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导向,紧盯群众诉求和关注领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余条,依规及时公布部门预决算等情况同时,分局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严打整治成果展、退赃大会警民恳谈等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强规范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和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与去年持平),为自然人申请,已严格按照流程于法定时限内审查回复。

3.讲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依法及时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电话等信息。同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坚决防止泄密事件。2024年分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4.重创新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坚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门户网站和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共同发力,并通过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在线访谈等特色活动,进一步增强警民互动交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共有关注用户3.6万余人,总阅读量达140.9万余次

5.优机制强化监督指导保障。2024年,分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信息管理、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开等工作制度,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辅导,开展培训2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1

行政强制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62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针对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提升,但有些单位对密与非密界限把握不准,造成信息公开内容单一。此外,对信息公开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政府信息关注度不够,参与意识不高。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通过组织专题调度会等方式,对保密制度、保密纪律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公开责任。组织开展了多轮次警民恳谈、入户走访、反诈宣传活动,同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加强解读政策,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4年,我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按时办结,满意率100%。相关情况已在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予以公开。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传统盗抢骗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创新宣传防范形式,统筹用好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反电诈、防盗抢、禁毒禁赌等法律知识和预警信息,主动发布,积极预警,切实守护群众“钱袋子”。定期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等走进公安机关,近距离体验警营风采。2024年,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萌娃进警营、企业家进警营、群众进警营等活动19场次。

4.《2024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要点,细化各单位任务分工,压实政务公开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