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4-542716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128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2134945;邮箱:bsga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有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分局立足职能定位,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0余条,重点发布了治安管理、户政服务、部门文件、部门会议、业务工作、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公示公告等信息。此外,分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向社会通报全区严打整治战果和一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组织开展了严打整治成果展、退赃大会送戏下乡等活动,开展警民恳谈活动共40余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分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3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自然人申请,目前已办理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局结合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2023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主管单位的指导,紧紧围绕全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进一步维护好政务公开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便民、为民。依托“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微视号,持续推送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政策法规,积极树立博山公安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存在不及时现象,报送信息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安领域的涉密信息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混杂在一起,给主动公开工作造成被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尚需继续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分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详细学习研究、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政协提案5件,涉及烟花爆竹、养犬管理方面,现均已办结,主动公开政协提案3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理、科学的分类,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4.《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制定《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分局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