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安分局
标题: 博山公安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2-522385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2 发布机构: 博山区公安分局

博山公安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2
  • 字号:
  • |
  • 打印

博山公安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博山公安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博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博山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联系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公安政府信息,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4条,重点发布了治安管理、户政服务、部门文件、部门会议、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公示公告等信息此外,2021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和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对政法机关教育整顿情况及时发布,组织开展了企业家进警营、小记者进警营等活动,开展警民恳谈活动共200余场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区公安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公开制度。印发了《博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主动公开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

(四)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组织机构调整情况、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多渠道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博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的发布上还存在不规范、不主动的情况;二是公安工作中产生的大量涉密信息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混杂在一起,给主动公开工作造成被动。三是牵头单位民警参加市、区培训活动多,组织分局各单位集中培训少,未开展常态化培训活动。

(二)改进措施。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各业务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完善政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详细讲解,特别是对公安政务公开工作中应予公开的范围进行重点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公安分局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