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安分局
标题: 2020年度博山公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8 发布机构: 博山区公安分局

2020年度博山公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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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博山公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博山公安分局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本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等三类,并进行全面梳理,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分局利用博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平台“融公开”工作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以下政府信息:公安机关机构职能;党委成员分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户籍、出入境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公安业务工作等内容。截至2020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有序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博山区政府和淄博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的要求,博山公安分局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区公安分局局长郭华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分局指挥中心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分局从公开信息的梳理、发布、受理、答复以及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各方意见适时调整、充实和完善。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按照市区等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博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网上公安局及微信、微博自媒体认真进行文件解读。积极根据单位信箱群众咨询热点问题进行电话问询、答复,回应社会关切,进行互动交流。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分局及时公布了公安机关机构职能;党委成员分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户籍、出入境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公安业务工作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仔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工作,严格防止了泄密事件发生。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信息公开人员予以公开,未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8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备注:刑事侦查案卷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量、受理量相对较少。由于分局各项业务工作主要是依据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分局在业务方面自行制定的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范围的信息相对较少。目前主动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是常规类信息,而分局范围内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信息的更新、修改情况,并将新修改的信息通过公开接待窗口、博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等途径及时予以公开。

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