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出入境办证指南、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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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公安分局 |
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指南
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如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首页、资料页、变更页,集体户首页可为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指南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一方陪同。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
澳通行证的意见。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指南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一方陪同。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证明。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出入境证件受理流程:照相→填表→叫号→ 受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