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安分局
标题: 关于规范管理我区沿街不动产门牌相关信息的提案办理答复
索引号: /2022-515265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机构: 博山区公安分局

关于规范管理我区沿街不动产门牌相关信息的提案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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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我区沿街不动产门牌相关信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门楼牌是确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居住、工作、生产、经营场所空间位置的法定标识,是公安机关实施户籍登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区门楼牌管理,实现门楼牌地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根据《淄博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淄博市公安局下发的《淄博市门楼牌管理办法》,以适应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一、门楼牌的制作、安装和维护经费,由区政府承担。门楼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是因施工等原因需要移动、遮挡或者拆除门楼牌的,应当报经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同意,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 由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因擅自拆除、改装或人为损坏门楼牌而重新设置门楼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博山区五岭路美食园路段的门楼牌,因承租人变化频率较快,夏家庄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自2010年至今,已经统一集中制作门牌3次。但因经营业业主对门牌不重视、不管理、不珍惜,导致部分门牌缺失。下一步,派出所会加大对门牌的管理力度,定期关注沿街营业房的门牌问题,对于缺失的门牌,及时规范编制、制作。同时,加强对经营业主的教育管理,呈现有门头就有门牌的规范状态。

二、公安机关是门楼牌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门楼牌的编划、制作、安装等管理工作。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门楼牌管理相关工作。不动产登记要以公安机关确定的门牌号码为准办理登记。为确保我辖区门牌编制规范、齐全,我区按照《淄博市公安机关门楼牌管理指导手册》进行门牌编划。对于新建道路,派出所社区民警按照门牌编划规则,由南向北或由东向西编划,对于门楼牌号缺失或者有差错的,按规范理顺补齐编号。门楼牌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博山公安分局进一步规范了门楼牌基础工作档案,如《道路起止号码登记表》《门楼牌编排登记表》《(住宅)楼号牌编排登记表》《(商业)楼号牌编排登记表》《村门牌编排登记表》等台账资料。

三、对于您的提案,公安机关立即整改。自2021年4月8日起,博山公安分局在我区部署开展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标准地址和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此次清理整顿的工作目标是对全区所有地址进行核对、清理、命名,编制门楼牌,彻底解决当前地址重、错、漏、缺、损、无序跳号等问题,做到规范编制、统一编码,形成以地址唯一性编码为管理根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全区统一标准地址库,确保地址及门楼牌信息准确、完整、鲜活,实现“房址关联、人址一致、查址知人、房址相符”,有效支撑警务实战和各项社会治理应用。在门楼牌地址清理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依托山东省公安厅“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门楼牌标准地址库,归口管理门楼牌标准地址信息,实现门楼牌标准地址新增、变更、停用、注销以及申报、审批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解决“错、重、漏”等问题,为推动建立全社会一体化标准地址应用体系提供基础性支撑。

(联系单位: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孙超超,联系电话:17805333622)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2021年5月6日

 

 

 

 

 

 

 

 

 

 

 

 

 

 

 

 

 

 

 

 

 

 

        

博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2021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