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调整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24-549261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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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博发改发〔2024〕15号

 

博山区老年大学 :

《关于调整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请示》(博老学字〔2024〕1号)收悉,经研究,先就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养生保健、书画、社科、语言文学、民俗艺术、生活休闲、声乐戏剧、舞蹈戏曲等8类专业每生每学期200元;智能技术类每生每学期240元;一般器乐类每生每学期240元;钢琴等专业每生每学期600元。

二、上述标准为线下教学及线上直播平台教学的最高学费标准。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培养层次等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 

二、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