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职责任务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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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4MB28349731/2020-50362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家、省、市关于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宣传、协调、落实;对全区服务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激励全区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对外开放和相关行业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衔接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全区服务业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围绕全区服务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产业发展四大载体的发展规划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镇、街道、开发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
(三)负责对全区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负责对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负责调度、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对全区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承办市发改委关于服务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特色园区、重点企业四大载体方面申报、调度、协调、调研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全区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四)负责对全区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和落实服务业企业培训。
(五)对全区经贸、物流的发展开展调研、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