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标题: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2370304MB28349731/2019-18082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16 发布机构: 博山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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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对外公开内容:

1、有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事项。

2、本单位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3、本单位工作动态、领导活动等事项。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对内公开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4、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5、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6、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7、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8、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方式

概况信息、政府文件、动态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要及时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更新;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或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网络、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四、对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的监督

1、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中心内部监督制度,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

2、实行预公开制度。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先公布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4、对财政预决算情况和有关资金收支情况定期自查。

5、由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崔克京、项目科科长岳伟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6、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

举报电话:0533-4182659

政务公开监督邮箱:bsqfwybgs@zb.shandong.cn

五、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

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郑贵明任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由服务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