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草案)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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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212168/2022-52307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3-2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根据工作要求,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博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2002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审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属于组群式风景区。此次规划总面积86.83平方公里,包括鲁山、石门-白石洞、原山、樵岭前、五阳山、开元溶洞六个景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43′00″—118°09′10″,北纬 36°16′58″—36°34′06″。
二、性质定位
以山、水、林、泉、洞等自然景观,齐长城遗址、颜文姜祠等人文景观为风景特征,陶琉文化、孝文化等地方民俗文化为内涵,具有观光、科考、度假、健身等多功能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保护培育规划
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风景资源价值高、同时对人类活动敏感的区域或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作用十分重要的区域,面积20.2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3.34%。
二级保护区范围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一级保护区周边与一级保护区山体同脉相连的山地及延展的山麓平地,是一级保护区与三级保护区之间的过渡缓冲,面积25.34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9.18%。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或环境背景区,主要包括现状村庄和游览服务设施较为集中的地区,面积为41.22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47.47%。
依据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7866655,电子邮箱:bsfjmsq@126.com)。
2022年3月25日
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