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标题: 关于征集《博山风景名胜》画册图片的启事
索引号: 11370300MB28212168/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8 发布机构: 博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征集《博山风景名胜》画册图片的启事

发布日期: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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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挖掘博山风景名胜特色,全面提升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影响力,突出展示博山自然和人文资源魅力,唱响“济南向东、博山最美”主旋律,决定编辑制作博山风景名胜宣传画册。为确保画册质量,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图片。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局限于博山风景名胜区的鲁山、石门-白石洞、原山、樵岭前、五阳山、开元溶洞景区。

二、征集内容

春、夏、秋、冬自然风光图片、人文景观图片、民俗文化图片、人物照片和大型活动图片等。

三、征集对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

四、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10日

五、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感染力强。

2.应征作品为JPG格式,单张图片原则上不低于5M,每位作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照片仅可作剪裁,以及白平衡、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的适度调整,不可经电脑过分修饰和局部加减,作品画面上不得添加文字或边框。

3.应征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不接受修改他人创作的作品、网络下载的作品和电脑技术合成的图片。

4.投稿者必须保证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无版权纠纷。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应征作品上传时须注明标题、创作时间、地点等说明(不超过200字),同时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六、相关说明

1、将择优选录作品,作品一经录用将支付稿酬

2、对于所有录用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宣传和展示,不再另支付稿酬。

3、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4、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5、本次图片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七、投稿方式

邮箱:fjwzpzj@163.com

联系人:张丰路

联系电话:15725829905

报送地址:博山开发区创业大道53号智慧大厦8楼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