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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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212168/2024-53807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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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 |
邮政编码 |
255200 |
办公电话 |
0533-7866655 |
传真号码 |
0533-7866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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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fjmsqglwyh/ |
邮箱 |
bsfjw@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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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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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对博山风景名胜区内各景区进行管理。 (二)参与编制、报批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各项保护博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相应保护措施。 (四)依法依规对博山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或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保护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五)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组织策划博山风景名胜区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 (六)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指导各景区基础设施和其它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七)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经营单位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授权,对违反规划、破坏景区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理。 (九)承担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编制、财务会计监督等工作。 (十)承办市区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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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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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
协助管委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局办的工作关系;负责财务管理、行政后勤事务、公务车辆管理、机关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组织人事、文秘、接待、档案管理、会务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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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室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规章制度;负责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策划博山风景名胜区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负责新闻媒体的宣传、接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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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 |
参与编制、报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详细性控制规划,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编制建设项目概算,负责施工档案的编制和管理;对风景名胜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特殊活动进行审核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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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局 |
负责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搞好旅游资源策划、开发、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指导景区内旅游企业的市场营销及市场开拓;指导景区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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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
负责制定风景名胜区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负责监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的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对风景名胜区旅游、规划、建设等行为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对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