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标题: 关于全区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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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0-03-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房产管理局

关于全区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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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治办:
       近几年来,区拆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市拆迁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前房屋拆迁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工作环境艰苦、难度加大的情况下,通过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拆迁法律、法规及有关拆迁文件精神,努力开展房屋拆迁工作,为构建我区和谐拆迁局面,促进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就近几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拆迁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
    (一)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2005年,抓紧抓好了市重点工程张博路附线建设旧房拆迁工作。在开发区、域城镇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较为顺利的完成了居民搬迁工作,共搬迁居民117户,拆迁房屋37000余平方米。
    (二)积极配合开发区做好了省立项投资建设的博莱高速博山下路口立交桥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经过多次反复耐心地做工作,终于完成了29户搬迁户的拆迁工作,拆迁面积14300平方米,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协助崮山镇、南博山镇先后完成了省、市重点工程仲临路、博沂路南线改造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共搬迁居民130户,拆迁房屋27000平方米。
    (四)克服重重困难,抓紧抓好了区重点工程琉璃园景区建设房屋拆迁工作,共搬迁居民119户,拆除面积3924平方米,确保了琉璃园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配合沿路各乡镇政府全面完成了我区重点工程北山路的房屋拆迁工作,共完成搬迁单位18个,搬迁居民28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2878平方米。
    (六)继续做好赵执信纪念馆(怡园)工程扩建改造旧房拆迁工作,在资金紧张,任务繁重,搬迁户困难多的情况下,积极靠上做工作,耐心细致做说服动员,现已完成搬迁并签定补偿协议39户。
    (七)协助山头镇政府搞好山头大观园商贸城工程开发招商工作,在先期的土地整理中,完成工程搬迁居民21户,拆迁房屋3000余平方米。
    (八)积极开展乡镇旧村改造拆迁业务指导工作,先后协助城东、城西办事处、山头镇、开发区、域城镇等单位,开展旧村改造房屋拆迁10处,搬迁居民320余户。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几年来,我们狠抓了拆迁队伍建设工作,通过认真学习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的各种拆迁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对新的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学习,提高了广大员工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边工作边学习,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为做好拆迁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统筹兼顾,搞好区域旧城拆迁规划。从博山旧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编制完成了近几年博山区旧城改造拆迁年度计划,合理确定了拆迁规模,杜绝了盲目拆迁、乱拆乱迁现象的发生,促进了我区经济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3、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我们在保证省、市、区政府重点工程依法拆迁的同时,积极开展指导我区各乡、镇旧村改造的拆迁工作,避免了农村拆迁中各种拆迁矛盾的发生,同时协助市拆迁主管部门积极查处违章拆迁多处,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由于近年来,我们的拆迁管理工作依法拆迁,规范有序,从而未发生被拆迁人到省、市及进京上访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全体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学习的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当前拆迁工作形势。
    2、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拆迁的监督力度,做到件件必查,查则必纠,纠则必果,努力创造一种和谐有序规范的拆迁环境。
    3、把依法拆迁工作落实到整个拆迁过程的始终,使拆迁工作稳妥、扎实开展好,全面完成我区各项重点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房屋拆迁任务。
    4、解放思想,大胆工作,努力开创房屋拆迁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拆迁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