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 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313792B/2023-547713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1-2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财政局 |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
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 各镇(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财政审计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诚信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7号).pdf
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