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财采〔2024〕2号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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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313792B/2024-54556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财政局 |
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 各镇(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财政审计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切实增强采购人落实政府绿色采购主体责任,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淄财采〔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淄财采〔2024〕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2024.2.28)-扫描版.pdf
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