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财政局
标题: 博财采〔2022〕17号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313792B/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22 发布机构: 博山区财政局

博财采〔2022〕17号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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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博财采〔202217

 

区直各部门、单位, 各镇(街道)财政所,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为全面发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执行机制方便快捷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淄财采202218)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的通知》

附件2:市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表.xls

附件3:区县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表.xls

附件4: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xls

附件5:市级进口产品采购申请表 .xls

附件6:区县进口产品采购申请表.xls

 

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

20221122

 

附件1

关于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
审核流程的通知

淄财采〔2022 18

 

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发挥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执行机制方便快捷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优化政府采购公文流转审核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政府采购公文流转电子化审核

为推进政府采购流程再造,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全面取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项目变更为非招标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采购申请的纸质材料报送,预算单位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公文流转”模块直接上传相关申请所需材料电子扫描版,充分发挥“让信息多跑路,让采购人少跑腿”的电子化优势。

二、申请采购方式变更所需电子化材料

(一)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项目申请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1.主管预算单位的正式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有正式公文编号,内容应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预算金额;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经财政部门初审后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复审同意。

2.《市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表》、《区县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表》(见附件1、附件2)。

3.专家论证意见(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聘请至少5名专家进行论证。聘请的论证专家应当拥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每名论证专家应分别手工填写《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3),论证意见应当包括市场分析和提出单一来源供应商的理由。

4.论证专家资格证明(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专家本人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延续性服务项目申请合同续签

需在附件中上传书面申请。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所需电子化材料

1.主管预算单位出具的正式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有正式公文编号,内容应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预算金额;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2.《市级进口产品采购申请表》、《区县进口产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其中,对应品目编码及名称,应当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分散采购目录填报。采购需求调查情况,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填报。论证专家应当由四名技术专家和一名法律专家组成,论证意见需由专家手工填写。

3.论证专家资格证明。论证专家本人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加强信息公示管理

为保护论证专家个人信息,在公示专家意见时,除规定公示的信息外,要避免公示论证专家的身份证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公示的管理工作,对公开发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五、合理安排意向公开时间

预算单位应合理安排采购计划,按照预算批复的不同情况应当尽量提前公布采购意向,避免出现采购意向公开时影响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确保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保证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淄博市财政局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