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池上镇

池上镇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池政发〔2023〕29号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驻地有关单位: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制度建设,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区防总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突出抓好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各单位都应成立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指挥和指导工作,负责落实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各村、各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为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二、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分级负责制

根据我镇防洪和抗旱工程所在行政区域,工程等级和重要程度及防洪标准等,确定镇、村两级管理运用、指挥调度的权限责任,实行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调度、分级指挥的分级负责制。

1. 淄河河道。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镇政府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有关村主要负责人担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所负责河道大堤的防汛抗旱和抗洪抢险有关工作。

2. 拦住湾水库、花林水库等全镇所有的小型水库、塘坝和拦水坝。分别由镇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包工程人员、防汛责任人及所在村村主任担任责任人,负责做好所包村、片防汛抗旱、抗洪抢险的有关工作。

三、认真履行防汛抗旱部门责任制

1.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1)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2)组织制定防洪抗旱预案,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报告;(3)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4)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抗洪抢险等工作;(5)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物资;(6)争取上级安排防汛抗旱工程投资,上报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工程计划。

2. 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1)负责各旅游景区及各个体餐饮户和农家乐的防汛安全工作;(2)负责镇、村道路(含桥梁)的防洪抢险工作,确保道路畅通;(3) 负责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防汛安全工作;(4)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5)负责全镇危房摸底排查统计工作,督促各村对所有危房进行改造。

3.镇中心学校:(1)负责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2)负责全镇师生安全度汛;(3)负责协助完成全镇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4.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1)负责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2)负责洪涝旱灾地区人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5. 池上派出所:(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2)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3)遇到特大洪水等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转移和撤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4)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

6.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1)负责各企业防汛工作,确保各企业正常生产和安全度汛;(2)当发生重特大防汛安全事故后,参与协调指挥组织救灾工作;(3)负责协调鲁山森林消防中队参与救灾。

7. 池上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8.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1)负责全镇农业设施防汛安全,农业、林业、畜牧业洪涝灾害等情况调查统计;(2)协助组织清除河道行洪区的阻水林木;(3)负责组织落实灾后的农林生产自救工作。

9.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提供抗洪抢险工作所需物资和机具设备等。

10. 池上供电所:(1)负责全镇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2)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11. 区联通(电信)分公司池上营业部、区移动公司池上营业厅:(1)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2)保障抗洪抢险应急通信设施的畅通。

12. 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安排和拨付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抗旱等经费保障。

13. 镇人武部、民兵连、应急救援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应急任务。

14.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防灾抗灾知识。

15. 镇党政办公室、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车辆调度、有关防汛抗旱通知、预报预警信息的上传下达及各单位间的协调沟通工作。

16. 鲁山林场: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各项防汛安全工作,根据汛情及防指统一调度参与镇域内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工作。

四、各负其责,抓好分包工程、行业、重点部位责任制

为确保重要防洪工程和区域内防洪安全,实行行政负责人和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包工程、包行业、包重点部位安全责任制,具体依据《关于调整充实池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池委〔2023〕20号)执行。

  

池上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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