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标题
池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上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池上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池政发〔2019〕46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34015Q/2019-1876482
成文日期
2019-08-04
发文日期
2019-08-0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池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池上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池政发〔2019〕46号
各村,各委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池上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上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现状及制订应急预案的目的
防止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是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一项重要任务。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对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战略方针,保障镇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维护稳定。参与处置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事,防止滥用职权和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造成负面影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部门单位的职责,确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牵头和配合部门单位,明确其职责。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要建立和完善互联、共享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5.坚持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应急程序,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
(1)对区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2)组织编制、修订、评审、发布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决定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1)迅速设立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营地,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3)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和通报事件有关情况;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
(5)负责对事态进行监测与评估。
四、公共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建立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性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进行实时监测,并做出预警。任何单位或当事人发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向镇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预警
1.报警及先期处置。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初步审核。即刻作出如下先期处置:
(1)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2)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3)及时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4)严格保护现场;
(5)将调查核实情况随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接警。应急救援领导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应保证24小时值班,接警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判断报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处警。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应急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预案,迅速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组成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在开展应急准备和处置的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汇总和研判相关信息,通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重要信息迅速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区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发布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事件预警:
(1)事件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2)已发生的事件有可能导致其他事件发生的;
(3)其他地区发生的事件有可能影响本地区的;
(4)下一级事件发生后,事件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本级要做预警准备的。
2.实行预警信息分级发布。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严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发布范围为事件发生地、参与救援的机构及人员。事件预警按照事件级别由镇应急领导小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提醒群众和有关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五、基本响应程序
1.应急行动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实施救援的,立即下达指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单位,迅速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发现场。首先由现场指挥部观察了解险情,迅速制定应急方案,由指挥部总指挥分别对抢险救助、医疗救护、现场监控、人员疏散等工作下达任务,有关部门单位和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度情况,供指挥部调整救援方案。
2.应急准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人员培训,备足应急物资,做好预案演习和公众应急知识的培训等工作,确保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3.应急资源的管理与使用。储备相应的应急资源,并加强维护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和装备的完好率,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出现应急状态时或救援所需物资出现短缺时,可临时就近调用任何单位和组织的物资。根据抢险需要紧急调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
4.扩大应急。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需要协调其他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时,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向区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求上级或外部支援。
六、应急结束
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消除,伤亡人员已全部得到妥善救治,事故主要信息已经采集,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即应判定为应急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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