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城东街道

 城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城东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东办发〔2018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区安监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经办事处研究,制定了《城东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博山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18329

(此件公开发布)

 

城东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推动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84号)和省、市、区安监局关于继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城东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排查确认的基础上,工贸企业要全面查漏补缺,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辨识,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计划等工作相结合,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并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切实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治理范围

冶金(黑色金属冶炼和延压加工)、有色、建材(水泥、石膏、平板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制造)、轻工(农副产品、食品、造纸、酱腌菜、酒类生产加工)、机械(铸造、焊接、涂装)、纺织(棉纺、染整、服装)、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环节

三、工作重点

进一步完善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纺织、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以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是否开展有限空间排查辨识。

(二)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否对员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否在有限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照明灯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措施,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六)是否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

(七)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与承包方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八)是否配备便携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20183-11月,机械、商贸、轻工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专项自查整改;

220191-12月,机械、商贸、轻工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320201-12月,开展除上述类型企业之外的所有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对前期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  

(二)工作要求

1.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企业要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建立管理台账,及时跟进动态管理。

2.强化企业自查自纠。以轻工、机械、商贸行业为重点,督促辖区内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表》(附件1)的要求,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辨识,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在此基础上,企业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制定方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整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程序,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1724号),扎实开展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使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等行为,为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建立有效防线。

4.严格执法检查。一是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街道结合企业上报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在顶格处罚的基础上,还要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通过强力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1.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表

           2.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3.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附件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表

 

 

附件2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执法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注:本表的第123项检查项目,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果检查时发现问题,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

 

附件3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镇、街道,开发区(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总数”是指201811月份前排查出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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