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8728E/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5 发布机构: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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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省政府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博山区自然资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博山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重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并通过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本报告在博山区政府网站博山区自然资源专栏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site_bsqzrzyj/)公布,欢迎查阅。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直接与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

地址:博山区中心路西首110号

邮编:255200

电话:0533--4297000

传真:0533--4297000

电子邮箱:boshangt@126.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博山区政府网站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专栏中发布各类信息39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183篇;微博发布信息41条;局门户网站发布种类信息160;抖音发布15条

今年,办理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件。信访件共计2475件,其中,人民来电(信、网)访219件区市民投诉中心转办12345投诉件2256件经核实不属我局职责回退1510件,按要求回复746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按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进行了公开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调整加强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内容。三是安排必要的办公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是积极相关衔接沟通交流,掌握相关政策、制度及最新要求,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四)平台建设

一是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立了博山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相关的政务公开信息;二是利用博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发布本局工作周报、专项工作等信息,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信息,促进了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三是继续做好了维护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根据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根据公开情况及应诉复议结果对各科室综合打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掌握不准确,存在误解,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覆盖不够;三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2、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多媒体、自媒体、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主动公开政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3、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可利用开展答疑小课堂等形式主动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