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A类)
博自然资字〔2023〕53号 签发人:翟所信
对区十九届人大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
高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十不要”“六不烧”,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始终坚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生态博山的重大举措,不断加强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在全区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全面压实属地、村居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全区各村、社区森林防火预备队,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与原山、鲁山联防联控、资源共享,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建立森林防灭火工作一体化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森林火灾扑救联勤联动网络,形成大区域防火联动网。
我区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采取进校园、进社区,集中与日常宣传、固定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入防火期以来我们利用电视台、融媒体不间断宣传森林防火,1月份联合公安、消防、原山林场、鲁山林场集中全区森林防火运兵车辆,在全区各镇街道、村庄、社区进行无缝隙宣传;2月份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利用教体局微信平台向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推送《致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月22日,全市森林防火“百日攻坚活动”启动仪式暨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在我区第一中学隆重举行,市、区领导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4日联合原山林场、原山派出所及原山林场周边五个镇办在重点林区内开展无缝隙宣传;各镇、街道与辖区居民签订《森林防火“三禁”承诺书》10万余份,张贴《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十个严禁》2000余份,悬挂防火标语300余条;各镇、街道充分利用赶大集、村庄大喇叭等形式不断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火“十不要”“六不烧”要求,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体系,联合区公安分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单位职责,形成合力加大对野外烧荒、烧田埂、堆柴等野外用火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坚持“以人为本抓防火”思想,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全区持续开展宣传进校园、进集市、进公园、进社区,进一步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徐永刚,联系电话:4110216)
(依申请公开)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