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博自然资呈〔2023〕51号 签发人:翟所信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8号建议的答复
刘宁、吕金霞等十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五阳湖旅游+体育产业配套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现根据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快石马镇五阳湖体育综合体项目建设的问题,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建设项目首先要符合规划要求,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所需要的建设用地指标由我局积极对上争取,办理用地手续,用于保障项目落地。对于您所提到的现实中土地政策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建议区规划部门按照职责,将所需建设的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作为建设用地报批依据,再由我局按程序办理项目用地手续,保障项目落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区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韦明,联系电话:2758819)
(依申请公开)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