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博山镇工业建设用地问题的议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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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2-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B类)
博自然资呈〔2022〕59号 签发人:翟所信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岳稷、管延义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博山镇工业建设用地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的建议很好,博山镇工业建设用地问题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因缺工业建设用地而落不了问题。按照我区规划发展的空间要求,大的方向是北工南游,也就是说工业项目基本是在我区的北部发展,包括域城镇、白塔镇,山头街道和八陡镇特色产业园区,如汽车部件产业园、机电泵业产业园、健康医药产业园、陶瓷琉璃产业园、日用玻璃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等。南部四镇以文旅项目为主,因此工业用地指标是向北部镇办倾斜。当然,为了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博山镇如有确实需要的项目,经区政府论证同意后,可在下一步准备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规划一部分工业用地,必须符合环保、能源、生态环境等产业标准。
二、规模化项目因土地不够集中难以推进问题。项目的发展首先不能触碰国家的政策底线,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又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因此耕地保护是国家底线,坚决不能触碰。博山镇如发展光伏项目,只能利用未利用地、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也可以发展屋顶式光伏,利用现有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项目中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如占用农用地的需申请建设用地指标,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三、农村闲散地利用问题。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博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和相关技术作业单位签订合同,全权委托作业单位对全区农村闲散地进行调查,为督促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局不定期召集镇街、作业单位和相关科室、部门参加工作推进会,并督促镇街加大农村闲散地盘活力度,定期上报盘活数据。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区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关注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韦明,联系电话:2758819)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